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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唯辛:【观点】以画家的身份杂谈中国油画作品交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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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徐唯辛来源:徐唯辛官方网站2014-06-20 11:27:54

           很少听说画家在公开场合谈作品收藏的,也许是没有机会吧。我的作品参展、获奖、发表、拍卖和出售的经历见证了从零开始飞速发展的中国油画市场日渐成熟的过程,这方面我感想不少。要是不在雅昌艺术网邀请我开设专栏,恐怕也就是在下面闲聊时随便说说罢了。我的经验当然是个别的,无普遍性,不过其中有些东西也许有趣,说来大家一乐吧。

          1987年,我在浙江美术学院(中国美院)研究生的毕业创作《馕房》在首届中国油画展获得优秀奖。这是我的第一次获奖,预示着我在画坛的起步。也就在那个展览上,美国石油富商郝夫纳买了一批作品,事情被传得沸沸扬扬,和中国的首次油画展览一样在圈子里引起了轰动。因为这算是在改革开放以后第一次有规模的国际层面的油画作品交易。在计划经济的年代,这都是闻所未闻的。原因有几个:首先,作品的收藏和财富有最大的关系。当时社会被不断的革命运动搞得满目疮痍,根本没有象样的经济生活,也没有产生富裕阶层,人们对艺术品的消费几乎没有需求。其次,中国一直处于封闭的状态,少有国际间的交流,国外的资金没有机会流入到中国的社会,更别说流向中国的艺术品了。当然也有少数国内精英出于热爱艺术,有一定的收藏活动,所以中国少量的绘画作品交易还是存在的。比如我就听说过某某在文革前何时何地买了齐白石的画,不过区区几百元,后来涨到多少万的故事。还有当时的荣宝斋几乎没有中断过绘画作品的出售,不过那些都是少量的、没有形成规模的,“收藏” 这个词也没有像现在这样为社会所熟悉。

          对商业和收藏懵懂无知的我并不知道由于郝夫那画廊的这次买卖,1987年成为中国油画开始进入市场的元年。虽然我在这样重要的展览获了大奖,这个富有的美国人在他的交易名单里并没有我的画(为什么没有,后续文章中我会分析)。不过也就是那段时间的某一天浙江美院的外办主任郑胜天带来了美国一基金会的老外,要买我的获奖作品,但要的却是复制品。我很困惑,不明白为什么不买原作。有趣的是他们不仅予付了一笔画款,还带来了进口的名牌画布和颜料,还说明必须使用这些材料来复制。我猜想他们在展览上看了我的原作,发现竟然用的是劣质画布(做学生无钱买好布),还有一原因可能是获奖作品并不能马上到手,要做长时间的国外巡回展。后来我临摹了一幅与原作不同尺寸的东西交了差,算是我生平第一次用画换了钱。

          不久,这一切就被我就淡忘了,再也没有把它当回事。我认为这不过是个个别事件而已,心态完全回到了过去。也是在这个时候,我拿到了硕士学位,被分配到南国的一所美术学院油画系任教。走之前打点行装,除了书,就是研究生期间的一批习作和几幅小尺寸的创作,我对这些画并不满意,嫌拆下来麻烦,就挑了少量顺眼的,把大部分丢弃在了在教室,扬长而去。这段插曲使我的朋友经常为这些丢弃的油画唏嘘不已,可我并不后悔,尽管我现在的作品有人买,也不便宜。我一贯认为绘画的过程才是重要的,是享受,是学习绘画全部意义所在。就像孩童在马路、墙壁上的涂鸦,一边走一边画,画一路,快乐一路。至于画出来的画,也许有人驻足欣赏,也许仅仅逗路人一乐,还也许只是日晒雨淋,随风而去了。我一直在想,在1975年前后的灰暗中国,有一大批狂热学画的少年,其中有许多都是当今中国画坛的精英,可是这里面难道有谁当时就知道自己的作品将会在下个世纪的今天卖到大价钱吗?

          转眼到了1990年,正值大陆对台湾的开放。不知台湾的哪位人士最先发现了优秀的大陆油画家庞大群体,对于台湾的画廊业来说,大陆的油画作品完全是个从来没有人来开采过的金矿,物美价廉。这使得台湾的画商蜂拥大陆买油画。台湾的经济相对发达,生活水平高出大陆许多,对艺术品的需求也大许多,但艺术教育却远不及大陆的规模和水平,特别是在写实技术方面更是如此。所以,一夜之间,台湾就冒出许多新的画店画廊,操着闽南口音普通话的台湾人横扫了大陆从东到西从南到北的各个美术学院和画院。我相信目前中国所有的中青年画家的画室都被他们打探过,被以各种价格收购过作品的也不在少数。当时我供职的美术学院,也是有这样的情况。台湾画商来来往往,十分热闹,就是我的画室先后不下十拨。就这样,平静的艺术殿堂被金钱给搅乱了,由单纯的画家和老练的画商上演了许多形形色色的悲喜剧。

          我印象中当时的交易方式五花八门。最直接的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虽然价格被压低,但是总是可以兑现。还有一种叫寄售的方法。先付给画家一点钱,就拿走大批作品,在台湾卖出以后再结帐。这个方式的合作也有不少我认识的画家上了当,画廊拖欠画款的情况时有发生。而当时的对外开放是“剃头挑子一头热”,只有人家随便来大陆,我们过去比登天还难,所以你根本找不着人。

          当然也有诚恳的画廊,采用成熟市场的惯例,与画家签约,在合同内注明是此画家某地区的代理或总代理,规定画家的作品只能由签约的画廊销售,不能再卖给别人,而画廊按年以合适的价格收购画家规定数量的作品,或者全部买断。画家可以专心做画,收入稳定丰厚,这也许对画家是最好的合作方式。但是这样的方式得有几个条件才能持续:一方面,画廊要有雄厚的经济实力,不急于赚快钱,开始的几年一直在投入,赚钱在将来。往往这样的画廊后面有热爱艺术的大商人大企业支持,或者本身就是企业的一个部门。另一方面,画家也要守约,而且保证不断创作出有质量而且符合市场需要的作品。这样的例子虽然不多,但的确是有的。不过有许多的合作都不欢而散,其中有画廊遇到经济危机倒闭转行等先毁约的(最近还听说香港一个代理内地多个画家的著名画廊的老板在东南亚遭遇不测,于是画廊的前景和代理画家的命运都面对着变化。这虽然是个偶然,但多少看出画家和画廊的合作总是在变动中);也有画家不守约,遇见出高价者,私下也悄悄出售作品的情况发生。这里面存在一个重要的法制文化问题,而两岸发展不同步,大陆目前几乎没有重契约的文化。这个问题也困扰着大陆画廊业的发展。目前中国拍卖业的火爆,其实不是很正常,因为没有好地方买卖绘画作品,拍卖行替代了画廊的角色。

          上世纪的90年代初,在这个与台湾画商买卖的潮流里,在商业上“幼稚”的我也没有“幸免”,被台北一家画廊相中,画商条件是出版我的个人画册,在台北做个人展览。于是拿走了许多作品,也预付了部分画款。在这个交易前后的3年当中,我最大的收获不是金钱, 而是作为一个画家面对和处理物质与精神的关系方面,有了许多的感悟。在这个基础上,我才逐渐成熟起来,在艺术创作的道路上走上了自以为正确的道路。(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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